拉布拉多咬人被打死?
9月22日,株洲一位市民养的拉布拉多犬在小区内被另一户家庭打死。而打死的缘由,只是两家在楼梯间发生碰撞,而该狗的主人向另一位居民索赔6000元。
“对方当时就说,要让我们的狗‘不能吃’。”说起22日下午的事,李小姐还有些纳闷,自己在天元区御峰小区买了房,从6月份开始,跟丈夫一起把精力放到了装修上。到了9月初,房屋基本装好了,李小姐夫妇带着9个月大的拉布拉多犬“棉花糖”来新家居住。9月22日下午,丈夫带孩子外出游玩,李小姐一个人在家。2点多,李小姐接到物业电话,说在4栋一单元楼下,她的狗咬伤了一位居民,请她去处理下。
李小姐赶到楼下,看见一位妇女正抱着孩子,身边还放着一个装着血的衣服袋子。“她说我的狗将她身上多处咬伤,当时她正牵着隔壁邻居家的孙子出去玩。”李小姐说,一听这话,她感觉怪委屈的,因为狗绳是完全够长的,自己家棉花糖从来没有咬过人,“以前在别的小区住,有人摔倒我家狗都会提醒我,避免撞到其他人,我也没听说它咬过人。”
“我就问受害者为什么我们的狗咬人,她说我们家的狗不省心,让狗赔6000元,要打狂犬疫苗的钱和误工费。”说到这里,李小姐觉得很搞笑,“一个80后,一个90后,就因为一只狗,争执到了派出所。”
“我的意思是在公共场所,该放栓子的地方栓上,这是文明养狗。”李小姐认为,在这个事件当中,“如果对方不这样,我的狗也不会咬她;如果派出所给我家狗上狗牌,我家狗也不会咬她;如果这小区没那么多养狗规定,我家狗也不会咬她。”
对此,律师的观点是如果主人养狗违反规定,并且造成了损害,则要承担责任。而株洲小区物业管理方,是否应该在广场等公共的地方设立警示牌?律师认为,如果在公共场所设立警示牌,那么警示牌的内容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