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小区允许养狗吗?
先引用下《南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中关于禁犬区、限犬区的条款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,本市城区实行养犬注册登记制度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注册登记不得饲养大型或者烈性犬只。具体种类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。 第三款规定,本市建成区内(不含青云谱区、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)禁止饲养烈性犬。 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县(区)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限制养犬区域,并向社会公布。 限制养犬区域内,每户允许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;禁止饲养大型犬只和烈性犬只。
在禁止养犬区和限制养犬区内,不得修建动物养殖场、养殖小区。 同时,该条例还公布了《南昌市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犬只品种目录》,其中指出,除经依法登记的科研、试验犬只外,凡在城市建成区和近郊乡(镇)规划区、县城关镇范围内,一律不允许饲养上述所列的犬种。 个人认为“一户一犬”制度的实施有赖于两个条件,一是健全的法规制度,二是足够的执法力度。
目前这两个条件都在逐步完善,但距离成熟还有一定的距离。比如对于“一户多犬”的处理上,虽然有关部门声称可以采取登记、年检等方式进行管理,但实际操作起来存在难度,而且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。
同时,许多人不遵守相关规定,不办理养犬登记证就违规饲养,对此相关部门也只能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。 在大多数人的意识里,对宠物狗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法律的规定,以至于出现了“违法成本低,教育成效低”的局面。
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。 最后提一下,并不是所有小狗都是可爱的,有些品种的狗凶起来是很可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