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禁养金毛吗?
在19年5月份,温州市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犬只管理的通告》,其中对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名单进行了规定。 值得注意的是,这一《通告》的出台并没有通过立法程序,因此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。
同时,该《通告》中规定的烈性犬品种只是参考国内相关分类标准制定,并没有引入国际公认的CITES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作为标准,因此存在一定争议。 但无论怎样,政府层面已经就养犬管理这一问题展开了研究讨论。可以预计的是,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和流动性的增大,不健全的养犬管理和违规养犬导致的矛盾会愈加凸显,政府也会着手启动立法程序来对此进行规范。
另外,除了城市居住区域外,农村地区也是违法养犬和高危犬伤人事件多发地。虽然目前不少新闻媒体对这些案例有所报道,但笔者搜索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“遗弃犬只”的案例却不多(可能涉及隐私案件),这表明对于随意弃养行为的惩处还主要停留在行政监督层面。
未来,如果立法层面对犬只的管理作出刚性约束,可能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执法难题和执行尺度难以把握。毕竟,养犬管理是一个综合性问题,需要动物保护、卫生防疫、城乡规划、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协作配合,还需要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。